韌館-LearnHouse

99%聰明人都會答錯的白癡問題

這真是個很扯的遊戲!!我竟然只答對一題,看來我的頭腦太死了!!妳們會答對幾題呢?有看到這篇的訪客要寫回響喔!!

Below are four (4) questions and a bonus question. You have to answer them instantly.

You can't take your time, answer all of them immediately. Let's find out just how clever you really are.

下列有4 個問題及一個加分題,你必須立刻回答,不能花時間慢慢想,讓我們看看你有多聰明。

Ready? GO!!! (scroll down)

準備好,向下捲!

First Question: 第一題 :
You are participating in a race. You overtake the second place person. What position are you in?
你參加賽跑,追過第2 名,你是第幾名?

Answer: If you answered that you are first, then you are wrong! If youovertake the second place person, and you take their place, you aresecond!
解答: 如果你的回答是第 1名,你就錯了!你如果追過第 2名,你只是取代那人的位置,你是第 2名。

To answer the second question, don't take as much time as you took for the first question. 回答第2題,你不能使用與回答第 1題相同的時間。

Second Question第二題 :
If you are in a race, and you overtake the last person, then you are?
你參加賽跑,你追過最後一名,你是第幾名?

Answer: If you answered that you are second to last, then you are wrongagain. Tell me, how can you overtake the LAST person?! You're nothaving a good time at this! Are you?
解答:如果你的回答是倒數第 2名,你又錯了!告訴我,你怎能追過最後一名?顯然你並未樂在其中!

Very tricky maths! Note: This must be done in your head only. Do NOT use paper and pencil or a calculator. Try it.
很詭異的算術!這只能在腦中盤算。不要使用紙與筆或計算機,試試看。

Third Question: 第三題
Take 1000 and add 40 to it. Now add another 1000. Now add 30. Add another 1000. Now add 20. Now add another 1000. now add 10.
What is the total?
以1000 加上40,再加 1000 ,再加30,再加 1000,現在加上20,再加一次 1000,現在加上10,總數是什麼?

Answer: Did you get 5000? The correct answer is actually 4100. Don't believe it? Check with your calculator!
解答:得到 5000是嗎?正確答案是4100,不要相信,用計算機查證吧!

Today is definitely not your day. Maybe you will get the last question right?
今天對你鐵定諸事不宜,或許最後一題你會答對?

Fourth Question:第四題
Mary's father has five daughters: 1. Nana, 2. Nene, 3. Nini, 4. Nono. What is the name of the fifth daughter?
Mary的父親有 5個女兒,第 1個女兒 Nana, 第 2個女兒 Nene, 第3個女兒 Nini, 第 4個女兒 Nono,第 5個女兒的名字是什麼?

Answer: Nunu? NO! Of course not. Her name is Mary. Read the question again!
解答: 答案是 Nunu嗎?不!絕對不是,她的名字是 Mary,請再讀一次問題!

Okay, now the bonus round. You can partially redeem yourself with this one!!!!!
好,現在是加分題。這題可稍稍解救﹙彌補﹚你!

Bonus Question加分題 :
There is a mute person who wants to buy a toothbrush. By imitating theaction of brushing one's teeth he successfully expresses himself to theshopkeeper and the purchase is done. Now if there is a blind man whowishes to buy a pair of sunglasses, how should he express himself?
一個啞巴想買牙刷,他模仿刷牙的動作,成功的向店主表達,也完成了購買。現在如果一個瞎子想買一副太陽眼鏡,他要如何表達?

Answer: He just has to open his mouth and ask. He's blind, not mute - so simple.
解答: 他只要張開嘴問即可。他是瞎子,不是啞巴。就這麼簡單!

2009年1 月 posted by admin in 趣味一下 and have Comments (17)

各地趣味的WC標誌

資料來源:http://www.wowbox.com.tw/blog/article.asp?id=3133

最近波波鼠太多,都沒時間寫寫網誌了

說實在的,就算沒有波波鼠,碩士的生活就壓的我快喘不過氣了

所以都貼一些有去的文章或搞笑的影片,來紓解紓解!!

網路上看到的,還蠻有趣的,真佩服人的想像力

廁所 原來也是有標誌的喔...


Switzerland :: 超抽象的....


Taiwan :: 怎麼能這樣....


Paris :: 這樣不是每個人都能明白....


Edinburgh :: 我喜歡這個....


Science Fiction Museum and Hall of Fame :: 超複雜的....


Brighton :: 你確定你不會認錯....?


Prague :: 請小心觀察....


Austin :: 簡約之極致....


Atlanta, Georgia :: 寫實之極致....


Bremen :: 抽象之極致....


Korea :: 好有童心啊....


Scotland :: 好有鄉土氣息....


Unknown :: 無語了....


Korea :: 洞察人性啊....

最後.....
這兩個在台灣花蓮找到的廁所標誌應該不會誤導了吧!
 

2008年12 月 posted by admin in 趣味一下 and have No Comments

高粱酒噴泉免費裝 賣場回饋顧客大排長龍

更新日期:2008/12/13 19:35

景氣冷,消費緊縮,高雄一家賣場連續兩天把舉辦「金門物產展」的盈餘拿來回饋消費者,不過他們的回饋方式很特別,每一位顧客都可以從「高粱酒噴泉」免費裝酒20秒鐘。免費大方送果然吸引大排長龍,業者還特別叮嚀每一位顧客,千萬不能邊開車邊喝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林憲源報導)

高雄這家賣場回饋消費者的方法很特別,他們建造了一個全台最高的風獅爺雕像,金門高粱酒就從風獅爺的嘴中噴出,每一位排隊的民眾,只要帶著金門酒廠出品的空高粱酒瓶,就可以免費裝酒20秒鐘。

業者大樂賣場總經理蘇永吉說,舉辦這項活動,是把剛舉辦的「金門物產展」盈餘直接拿來回饋消費者。估算每人免費盛裝二十秒鐘,大概可以裝到300cc的高粱酒,等於現賺兩三百元,果不其然現場排隊行列就有幾百公尺,還有人是提前兩個小時就來排隊,甚至有人打算拿五公升的大酒罈來裝酒,不過,一樣限時20秒鐘。

免費回饋大受歡迎,業者也擔心民眾現場喝起酒來,要再開車騎車就有危險,因此一邊舉辦活動,還要一邊叮嚀:酒要回家才能喝,千萬不能當場喝。

2008年12 月 posted by admin in 新聞報報 and have No Comments

飯後閒暇聽一下生命之歌

地球上幾乎所有種族都將男生生殖器視為男性氣概勇氣與福祉的象徵,
台語寫做卵葩唸做L an Pha 作者鄭智仁為男性生殖醫學專家深刻體會Lan Pha在人世間的悲歡憂喜,應用其專長與敏銳的觀察,有感寫下本曲 請大家欣賞
歡迎到鄭智仁部落格blog.yam.com/chengchihjen

 

2008年12 月 posted by admin in 趣味一下 and have No Comments

人生最重要的1項投資 打贏人生的零和遊戲

   ‧今周刊 2008/07/28

假設人生的價值,建立在財富數字的幾個「0」之上,那麼,健康絕對是那些「0」之前的關鍵數字「1」,沒有了健康,所有的財富只是無用的「0」。

今天在KFC等人的時候,看了一本今週刊,其中這一句讓我印象深刻,覺得非常有道理也很令人省思

等畢業後真的是該要好好做一下健檢了......

【文/李建興】

前言

在強調理財觀念的今天,其實健康投資才是萬富之首,而預防重於治療,健檢更是健康投資的第一步。

今年五月,正當新政府走馬上任的前夕,準內政部長廖風德卻傳出在爬山途中忽然昏倒,雖然有大批醫療團隊的拯救,依然回天乏術。這起意外,不但讓陪同爬山的廖夫人痛失至親,在眾人替廖家人頓失依靠、唏噓萬分之際,原本等著鳴槍起跑的劉內閣,更一時亂了陣腳。

平日注重身體的警訊,定期健檢,是健康投資的關鍵第一步。(攝影/吳東岳)
醫生診斷,廖風德的死因是心肌梗塞,雖然是無預警,但事實上他早有危險因子,特別是長時間的壓力,成了猝死的元凶。這讓與廖風德深交多年的國民黨主席遺憾不已,在告別式中就紅著眼眶激動地說:「我就叫他要好好注意自己的身體,不要逞強!」

這種「千金難買早知道」的情事,廖風德早已不是第一樁。在去年二月二十三日,人稱「馬爺」的知名歌手馬兆駿,原本和正在坐月子的馬嫂Judy歡喜迎接新生命到來,孰料兩人一同到超市購物時,他竟忽然昏倒,送醫後無力回天。

四十八歲就撒手人寰,讓Judy看著剛出生就失怙的孩子,想起未來,悲慟不已,直問蒼天:「為何活生生的人,就這麼走了?」而事後發現,馬兆駿儘管本人身體健康,但家族卻有心血管疾病的遺傳,馬兆駿父親也是驟逝的,這更讓Judy懊悔萬分,「早該要他去做健康檢查!」

無價!健康投資甚於財富投資

事實上,一個人的健康問題,不僅可能導致自己死亡、重創自己的生活品質,更可能是對家人、社會形成沉重的負擔。誠如廖風德的猝死,就給台灣人一記當頭棒喝:「原來健康不僅是自己的!」

對此,高雄義大醫院健診部部長許家彰就語重心長地說:「倘若一個人財富,是以存款數字中的幾個『○』為依據,那麼健康就是這些『○』前面的那個『1』,一 旦失去了健康,所有的財富也只不過是一堆無用的『○』!」因此,在「健康無價」的前提下,健康絕對是財富的關鍵,一個人再怎麼懂得理財,卻不懂得理「健 康」,人生很可能是一場無用的投資。

而誠如古人所云:「上醫治未病,中醫治已病,下醫治末病。」在「預防重於治療」的定律下,平日注重身體的警訊,適時地調養,就成了健康投資的關鍵第一步。 廖風德和馬兆駿的驟逝,雖都是措手不及的意外,卻也是可以「預防」的悲劇。因此,在廖風德事件後,行政院長劉兆玄就當下決定要求所有閣員在最短時間內安排 健檢,並成立「行政院首長健康顧問小組」,提供閣員健康諮詢。

除了政府閣員,其實許多企業界人士更已掀起了「健康投資」的概念。以四十歲的羅秀娟為例,先生陳明欽是苗栗知名溫泉旅館「泰安觀止」的創辦人之一,而愛美 的她,則是瘦身機構「媚登峰」十多年老會員,是典型的貴婦,但三年前的一場變故,讓她體會到「健康才是人生最值得投資的事」。

從土地開發、觀光旅館業起家的陳明欽,事業早已遍布兩岸,這樣優渥的條件,讓貌美且愛美的太太羅秀娟在美容瘦身投注不少心力。但三年前某一天,陳明欽忽然 感到身體不適,容易疲累,原本以為一場小感冒,前往醫院求醫,孰料,一經抽血檢查才發現,肝功能指數居然嚴重異常,隨時有爆發猛爆性肝炎的危機,足以致 命。這讓羅秀娟嚇壞了,於是強迫先生放下正在洽談的上億元生意,趕緊住院治療,才沒讓悲劇發生。

從此之後,羅秀娟不僅要先生每三個月都須定期抽血檢查,每年則為父母親、先生和自己買了一次十五萬元的健檢套餐,一家人合計每年花上百萬元做健檢,許多朋 友都笑她矯枉過正,但她卻意志堅定地說:「我再有錢、再美,一旦健康沒了,什麼也帶不走!」「因此,用一百萬元買健康,划得來!」

正因為健檢風行草偃,台灣不僅是全球健檢市場發展最迅速的國家之一,也是技術、設備最先進、普及的國度。以目前來看,全台每年約有三百萬人接受健檢,光以自費健檢來說,就高達三十萬人,若以每人平均兩萬元花費,市場就高達六十億元,而每年還以兩成的速度成長。

在「健檢熱」的席捲下,根據調查結果發現,仍有八成的民眾沒定期做健檢,對於健檢認知不足,甚至持有錯誤的觀念。對此,《今周刊》特別走訪國內各大健檢中心,尋訪健檢名醫,一窺健檢市場的真貌,並試圖建立正確的健檢觀,理出正確且聰明的「健康投資術」...

2008年12 月 posted by admin in 投資理財 and have Comments (4)

房東房客租屋交戰守則

資料來源:來自廣大的網路資訊

租約已經到期,房客卻賴著不走,房東該怎麼辦?

定期租賃的租約到期之後,出租人可以依照民法的規定,請求承租人搬家,並收回房屋。如果承租人拒絕搬家,仍然繼續使用房屋的話,就屬於無權占有,並且構成不當得利。出租人除了可以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外,還可以向承租人請求按相當於每月房租計算的不當得利。如果雙方在租賃契約中有約定違約金,出租人也可以請求承租人賠償違約金。 

租到漏水的房子該怎麼辦?

房屋之修繕一般由房東負責

誰要負起房屋修繕責任?要看契約如何規定。一般而言,如果房東是出租附帶傢具的房子,在自然損壞的情況下,依法原則上是由房東來負責修繕,但房客也有可能簽到不合理版本的定型化契約,房東可把修繕責任推給房客,因此簽約時還是要睜大眼睛。

依民法第429條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訂定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換言之,原則上就租出去的房屋有毀損時,例如屋頂漏水或水管不通等等,房東有義務予以修復,以利房客的使用,但當事人雙方亦得約定,由房客(即承租人)來負責修繕義務,甚至亦可約定何種房屋毀損由房東負責修繕,何種毀損由房客負責修繕,只要訂約時明確約定。
如果遇到需要修繕的情況,一般的程序是:
‧房客先告知房東,並請人來估價,再報價給房東。

‧如果房東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要求在什麼時間內回覆,這樣才有法律上憑證。

有些情況是,在租屋前,屋內傢具就已壞掉,因此在簽約前,就應該檢查瓦斯爐、熱水器、洗衣機的使用狀況。如果已經壞掉,在契約書上要註明註明幾年幾月修好,這樣也是保障自己的方法。

一旦發生爭議時,房客可先請人估價後再告知房東,如果房東置之不理,就寄存證信函要求在一定時限內修繕,談判時才有憑據,不會流於口水戰。

房屋有毀損時:

先談好則房屋有毀損時不虞無人修理,房東不怕房屋未受良好保持,房客也住的安心愉快。房子損壞:房子結構性的缺陷如漏水龜裂等是由房東負責修繕,房東不處理,房客得照相後請商家修繕,款項由租金或押金中扣,消耗性物品的損壞由房客負責如燈管、燈泡、橡膠墊片等,如因房客的不正常使用而損壞也由房客負責。

 

98年起,職業房東須課營業稅

出租房屋有懸掛招牌或設置網站者,明年起開始要課營業稅!財政部11月5日發布解釋令,凡是個人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網站),或設有招牌,或是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業務,只要符合任何一個要件者,自98年1月1日起,應辦理營業登記,且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

在很多大學校園附近,或竹科與南科週遭,常有房屋出租的店面、招牌林立,大批出租套房、雅房,明顯是公司經營,卻以個人名義逃避營業稅。財政部對此發布解釋令,規定個人出租建物,若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或是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或是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者,只要符合任何一個要件,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5%營業稅與營所稅。

按規定,每月租金收入超過20萬元,必須開立發票、繳納5%的營業稅,但裝潢、水電等支出可以扣抵;如果每月租金收入在20萬元以下,屬於小規模營業人,不需開立發票,但國稅局會以房東實際收入核定課稅,須繳1%的營業稅,裝潢等支出不能扣抵。

至於有些房東自行貼紅條招攬房客,出租自家的閒置房屋,並非是大規模營業行為,屬於租賃所得,不涉及營業稅問題,應併入個人所得總額課徵綜所稅。

 

租賃契約到期,房客卻不肯搬走?

案例:

合約期滿,老王想將房子租給自己的親戚,但房客小馬卻不肯搬走,眼看兩個月過去了,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老王該怎麼辦呢?

解答:

對房東來說,最頭痛的問題莫過於房租到期,但是房客卻賴著不走。為避免房客在房屋租賃到期後不肯退租,最好的方法是從事前預防做起,譬如說在簽訂租賃契約時可協商至法院辦理合約公證,經過公證後,未來對於房客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房客返還押金等事項,不用進行訴訟,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不但雙方權利獲得保障,也可減少糾紛。

不過,如果在簽約時沒有去法院辦理公證,也可以做事後的補救,例如先訴請法院終止租約,終止雙方租賃關系,終止租約後再請不配合的房客搬家。若未能如願,可再向房屋所在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執行處以公權力,取回房屋,屆時執行處的人會至現場履勘,請原承租人搬離。

此外,屋主也要養成按期續約的習慣,以免房子出租過期卻仍收取租金時,則會被視為不定期租約,屆時要收回房屋,則會有更多限制。

 

欲將租來的房子轉租給他人,需經房東同意嗎?

案例:

王先生的房客大雄,將房屋轉租給朋友,這樣的轉租行為需經房東同意嗎?而房客將房子轉租給第三者,轉租契約是否有效?

解答:

根據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換句話說,就是房屋租賃當初訂定租約時,除非有約定不可以分租,否則當二房東將房間分租他人不違約也不違法(但全部轉租則不可以),也不須要經過出租人同意。縱使出租人後來反對,出租人也不得因此對承租人終止租約。而在轉租效力上,民法第四百四十四條亦有規定:「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承租人負賠償責任。」因此基本上對房東的權益不會有影響。

所以不喜歡房子被承租人分租給別人的房東,在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時,千萬不要忘了增訂「禁止轉租條款」,如此一來,承租人即房客才不會當起二房東來!

 

 

2008年11 月 posted by admin in 投資理財 and have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