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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65歲退休規定可望通過

林郡妙報導 2008/04/26

 據中國時報報導,准總統馬英九競選時的勞工政見之一、被視為勞工大利多的「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案」,近日可望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將從60歲延後到65歲,預估國營事業體的勞工會是最大受惠者除了將改變台灣勞工勞動結構,也有助於中高齡勞工投入就業市場。

 報導說,勞委會認為,退休年齡延後法案過關後,最有利對象將會是國營事業勞工及公務機關適用勞基法的工友、技工、司機等,現行勞基法雖規定60歲退休,但很多企業仍會提早以資遣逼退員工,即使改成65歲,勞工還是有可能面臨被提早逼退的命運,也不利接近60歲的勞工再投入職場。

提案的立委楊瓊瓔在報導中表示,我國勞保實施57年以來,國人平均年齡由民國40年的60歲,提高到現在的76歲,現在台灣勞動力愈來愈少,勞工退休年齡應該要延長才能補足勞動力,我國各種法令對老人的定義也是65歲,沒有理由讓未達到老人定義的勞工強迫退休。

另外,報導也說,為避免需要體力的工作雇用高齡勞工可能具有危險,草案也附予但書,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的工作者,事業單位可以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強迫退休年齡仍不得少於55歲。

 

我還真希望在50歲時就能荷包滿滿無憂無慮,不用為生活起居擔心,可以實現我想做的任何事。

2008年4 月 posted by admin in 新聞報報 and have Comment (1)

One Response to “勞工65歲退休規定可望通過”

  1. kimi says:

    勞工65歲退休真的好嗎?還是只有圖利到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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